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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誓词

2019-10-23 21:36:56 来源:《解放日报》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

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

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

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

对党忠诚,积极工作,

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入党誓词的演变过程


  2017年10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央政治局常委在上海集体瞻仰中共一大会址,并且在一大会址纪念馆宣誓厅面对党旗一起重温入党誓词。在习近平总书记领誓下,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举起右拳,庄严宣誓: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那么,这些入党誓词是中国共产党一成立就形成的吗?其实,入党誓词也有演变的过程。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到土地革命时期


  1921年,中国共产党诞生。在建党初期,我们党在章程中只是对党员入党资格、条件和手续进行了说明,并未规定誓词。但一些老党员回忆,当时的党组织不仅要为新党员举办入党宣誓仪式,而且形成了不同版本的入党誓词。


  例如,曾有人问1925年就入党的夏征农老人,他人生经历中记忆最深刻的是什么?老人毫不犹豫地说:“是当年的入党誓词——永远跟党,永不叛党,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又如,王树声大将是在1926年2月13日入党的,他入党时的誓词为“我自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服从党的纪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严守秘密,誓不叛党”。


  现在已知最早的、比较规范的入党誓词,可以追溯到1926年毛泽东主办的第六届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时期。王首道曾回忆,这一年他在农讲所入党时的誓词为“服从纪律,牺牲个人;努力革命,阶级斗争;严守机密,永不叛党”。


  另外,福建长汀博物馆保留着这样一份入党誓词,内容为“以至诚加入中国共产党,愿永久遵守下列誓词:一、遵守党纲党章和纪律;二、绝对忠实为党工作永不叛党;三、保守党的秘密;四、服从党的一切决议;五、经常参加支部生活和活动;六、按时缴纳党费。如有违上列各项愿受党的严厉纪律制裁”。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


  1940年第4期《共产党人》上,发表了一篇工作通讯。作者通过调研和分析,提出新党员入党应有仪式的建议。同时,应该如下宣誓:“我宣誓:一、终身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二、党的利益高于一切;三、遵守党的纪律;四、不怕困难,永远为党工作;五、要作群众的模范;六、保守党的秘密;七、对党有信心;八、百折不挠,永不叛党。”


  据考证,这份入党誓词与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的陈云1939年提出的衡量共产党员的“六条标准”大部分内容一致。作为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党标准的入党誓词,它被各地的党组织翻印,为新党员入党宣誓时所用。


  但是,除这一标准的入党誓词之外,还存有其他版本的入党誓词。例如,1940年6月入党的王书波诵读的誓词是:“我自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坚决抗战到底。坚决为共产主义奋斗到底,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的纪律,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在战场上英勇战斗,终身于党的事业。”


  又如,解放战争时期,中共冀南区党委组织部印制的入党志愿书中,入党誓词是:“我自愿立誓参加共产党,永远跟着共产党毛主席走,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个人利益服从党的利益,坚决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遵守民主政府的法令、群众的决议,在任何情况下不动摇,不妥协,不怕困难与牺牲,为新民主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实现而奋斗到底。”


  新中国成立以来


  1949年11月,安徽阜阳一名村干部钱文言填写了一份入党志愿书。该志愿书上印有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承认党纲、党章,遵守党的纪律,服从党的决议,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努力提高自己的觉悟,积极工作,精通业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屈不挠,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该志愿书右下角印有“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可见这应该是当时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的誓词。


  1950年,中南局宣传部编印的《共产党员课本》中,要求新党员誓词内容应该是作为一个党员所应履行的义务与努力的方向,“即党章上第一、第二条的基本内容”。至于具体人在具体条件下,如在生产运动中、火线的战斗中,“由其自拟誓词宜可”。


  1955年6月29日,中共上海市第二轻工业委员会下发通知,要求下属各厂党组织在七一前后举行入党宣誓大会,对新党员进行一次深刻的教育。该通知规定,大会议程的第三项是“举行宣誓仪式”,入党誓词具体内容为:“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承认党纲党章,遵守党的纪律,服从党的决议,过严格的组织生活。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克服一切非无产阶级思想意识。努力提高自己的阶级觉悟,团结群众,精通业务,工作中积极带头,不怕艰苦困难,不屈不挠搞好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永不叛党。如有违反以上誓词,愿受党纪严厉制裁。谨此,立誓。”


  1982年9月6日,党的十二大通过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其中,第一章第六条明确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自此,这一誓词未有任何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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